9月4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了《深化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目標為“到2024年底,通過開展重點行業、省市和區域深化試點工作,初步建立較為完善的碳監測評估技術方法體系,探索建立個別重點行業、領域的碳監測評估業務化運行模式,推動碳監測評估試點成果創新應用,更好地發揮示范效應,為降碳減污和國際履約提供監測支撐。”。
方案明確了主要監測對象為《京都議定書》和《多哈修正案》中規定控制的7種人為活動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試點
溫室氣體試點監測主要集中在火電、鋼鐵、水泥(新增)、石油天然氣開采、煤炭開采、廢棄物處理等六類重點行業。其中,火電、鋼鐵、水泥行業以CO2為主,石油天然氣、煤炭開采行業以CH4為主,廢棄物處理行業綜合考慮CO2、CH4和N?O。
通過在重點行業構建溫室氣體排放監測體系,校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提高碳排放核算的準確性,助力企業降碳減污;完善相關監測與核算技術方法,提升監測效能。
試點工作計劃在2023年10月--2024年12月進行,2025年1月--2025年3月,整理、總結深化試點成果及經驗,組織編制深化試點工作報告和技術報告。
SGS固定污染源溫室氣體排放監測
為響應政策要求,SGS針對重點行業企業制定了相應場景的固定污染源溫室氣體監測技術方案,以幫助企業獲得真實有效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為提高溫室氣體管理的科學性和精確提供數據支撐。
以廢棄物處理行業為例,SGS根據不同處理工藝和處理單元的差異進行監測點位的布設以覆蓋廢棄物處理全流程,并設置了不同方法,如現場手工監測、氣袋法等,對該行業典型溫室氣體CO2、CH4和N?O進行監測。
SGS通過對采樣介質、保存方式、儀器分析、數據采集、定性定量和質量控制等關鍵環節與技術的試驗,已具備方案中提及的全部7種溫室氣體監測能力,特別是對HFCs和PFCs,選擇了GWP高、排放量大、大氣濃度高且各行業使用廣泛的十多種目標物,以滿足各類型企業和工廠日常監測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