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限制將從2023年10月17日起生效,含有微塑料產品的供應商需按照條例提供相關產品信息和聲明。
其他物品生效日期如下
a) 2029年10月17日;用于香料封裝的合成聚合物徽粒
b) 2027年10月17日;可沖洗化妝品
c) 2035年10月17日;唇妝產品
d) 2029年10月17日;免洗化妝品
e) 2028年10 月17日;洗滌劑、蠟、拋光劑和空氣護理產品
f) 2029年10月17日;醫療設備
g) 2028年10月17日;肥料產品
h) 2031年10月17日;提供植物保護產品、種子和殺菌劑產品
i) 2031年10月17日;第(g)和(h)項未涵蓋的其他農業和園藝產品
j) 2031年10月17日;人造運動場地表面使用顆粒填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