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包裝有毒物質信息交換所(TPCH) (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發布了對包裝材料中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和鄰苯二甲酸酯的指南文件,指南文件對包材制造商及供應商關于PFAS和鄰苯類物質的管控提出新的要求。

關于TPCH
2021年2月,TPCH公布了修訂后的《包裝材料中有毒物質控制示范法規》,將PFAS和鄰苯二甲酸鹽列為管控物質,其限值要求如下:
關于TPCH新的指南文件
指南文件中對PFAS和鄰苯的管控做出新的要求和規定:

(一)、對PFAS的要求
為了確定PFAS是否被故意添加到包裝或產品中的任何材料中,包裝的制造商或供應商需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確認產品中是否含有PFAS:
1. 要求供應商提供和公開完整的材料信息:如果可能,您可以讓供應商提供完整的部件或材料中所有材料和物質的清單,識別是否有意使用PFAS。如果化學品名稱或列表中有“-氟-”則表示化學品或列表中氟的存在。我們建議您詢問供應商是否可用其他材料替代。
2. 要求供應商披露是否添加PFAS化學品:如果全部材料披露不可能,可以詢問供應商是否添加了PFAS化學物質,一般PFAS添加到材料中起防水、拒油的作用。
3. 尋找第三方認證:例如尋找經過Cradle to Cradle version 4.03、Green Scree 1.0.4、BPI等認證的材料。
如供應商沒有提供以上被要求的材料披露信息,則需要收集實驗室的測試數據,評估包裝/產品或組件中是否故意添加PFAS。如果測試結果顯示包裝材料的總氟含量結果低于100ppm,并且符合質量控制標準,產品可能沒有故意添加PFAS,可能會遵守州對包材的限制要求。如果總氟含量低,即使它們小于100ppm,建議聯系供應商進行溯源:
• 確認PFAS不是有意添加的
• 識別PFAS的非故意添加來源,以便他們能夠嘗試減少或消除PFAS
• 確定無機氟的來源(非PFAS)
(二)、對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要求
指南建議使用SW 846 Method 8270和EPA Method 3541測試鄰苯二甲酸酯,也列舉了一些其他方法包括CPSC-CH-C1001-09.4等。
目前, SGS已具備TPCH的測試能力,并具備相關的IC設備用于總F的初篩,及 233項靶向PFAS的精確定量,滿足最新法規要求。SGS建議相關企業做好包材中PFAS和鄰苯有害物質核查工作,以使產品出口過程中合規。
關于工業服務部材料有害物質測試團隊
SGS工業服務部材料有害物質測試團隊積極應對國內外法規變化,推動SGS中心化學實驗室開發一系列材料有害物質測試服務如REACH、PFAS、POPs、新國標VOC、PAHs、加州CA 65等,致力于為材料與制造、石油化工、電力及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等多個領域提供一站式有害物質測試、過程管理、認證和培訓服務。